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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文山实验小学今年招收1460名新生,怎么报名看好了

    信息发布者:xiaonong_20088
    2017-07-09 19:18:33    来源:文山日报社   转载

    又是新的一年招生季,今年,文山实验小学将招收1460名新生,如果您打算让孩子就读实小,接下来的这条招生信息和报名须知您可要好好看看哦!



    为进一步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,文山实验小学实行学区化办学。学校将科学统筹、合理调配,组建强有力的教师团队,努力将南、北、东三校区都打造成为“学生快乐、教师幸福、校园温馨”并符合本地人文特点和时代需要的特色学校,为文山教育再添新彩。


    报名须知

    招生计划:南校区500名、北校区600名、东校区360名,共招收1460名一年级新生。



    招生对象:户籍位于文山市开化、卧龙、新平街道,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服务区内,年龄满6周岁(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;进城务工人员、外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。



    报名地点

    南校区学生报名:南校区低年级部教学楼一楼(文山市春天路6号)

    北校区学生报名:北校区积步楼一楼(文山市卧龙街道高登社区)

    东校区学生报名:东校区和融楼一楼(文山市休闲广场旁)



    报名时间及招生安排

    根据“片区优先”“两个统一”的原则,对报名时间做如下安排:

    (一)7月17日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4:30—17:00

    1.招收“两个统一”条件的学生,即户籍与父母(其他法定监护人)户籍在一起,并单独立户,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,且处于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。

    2.招收户籍位于文山市开化、卧龙、新平街道,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服务区内,且监护人有学校服务区内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;有城区户籍,学校服务区内证件齐全的回迁安置户适龄儿童。

    (二)7月18日至19日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4:30—17:00

    1.招收实际居住地在服务区内且能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;属于货币安置的城区户籍拆迁户,最新居住的房屋证件在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。

    2.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内,但不能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,持有租房协议等有关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。

    3.居住在服务区内具有文山市辖区派出所签发的《云南省居住证》外来务工、经商人员随迁子女。

    (三)7月29日至31日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4:30—17:00

    招收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。



    招生服务区划分


    南校区:招收城投春天→经腾龙北路至牛头寨(含在水一方)→沿盘龙河至城南客运站红绿灯口→城南客运站→得胜家装建材广场→金塔宾馆→南疆龙苑→国宸宾馆→原大龙潭加油站沿环城东路(抵东山脚)→红兴超市(路政支队大门对面)→下沙坝农贸市场→永通社区服务站→东沙路→沿盘龙河永通电子城(州旅游局)→州财政局交健民路至振兴南路→州中医院(红绿灯)→沿腾龙北路至中保家园→文山实验小学→城投春天片区的适龄儿童。

    (浅绿部分为南校区片区,点击可看大图)


    北校区:招收盘水桥→沿盘龙河至母朵黑(含仁和苑、锦屏苑、聚锦苑、凤凰苑)→大以古(小以古)→白马田→石灰窑→红旗林场→高登寨(含弯子寨、新寨、卧龙小区)→沿盘龙河至盘水桥片区的适龄儿童。


    (橘红部分为北校区片区,点击可看大图)


    东校区:招收东文桥→东文街→建设街→干修所→文山水利电力施工队→环城东路(抵东山脚)至市皮防站→路政支队→州建筑公司→省地质二队→长虹桥→沿盘龙河至志合商务酒店→龙城商务酒店→州移动公司→文化大厦→东文桥片区的适龄儿童。

    (紫色部分为东校区片区,点击可看大图)


    报名办法

    符合招生条件及范围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带领,到相应报名地点登记报名。监护人填写《文山实验小学学生入学登记表》,并提供以下材料(复印件均为A4幅面):

    (一)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  (二)户籍证明。适龄儿童与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  (三)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已经实际居住,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,须提供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购房合同,同时提供契税发票、近三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。

    (四)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,需同时提供:1.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《云南省居住证》;2.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。3.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文山市参加社会保险(即: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五个社会保险之一)的证明材料。

    (五)因城市建设拆迁的回迁户子女报名办法。签订回迁协议的住户,在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同时,必须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(盖有公章)等证明材料。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住户,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、户口簿,持最新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报名。

    以上材料的原件经核对后当场返还持有人,复印件依上述顺序整理并交学校留存,请监护人自行在复印件上注明“仅用于入学申请用途”字样。



    名单公示

    新生名单公榜时间为:7月20日上午9:00在报名地点查阅。


    相关解释和说明


    (一)由于房产证已抵押或正在办不动产证的,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贷款抵押合同原件,同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,复印件上必须有房管局签署的“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”的意见,并加盖房管局公章。

    (二)房屋产权证不包括商铺、厂房、仓库或其他用途的非家居房产,土地证也不算住房证明。

    (三)房产证上必须有儿童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的名字,且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和报名儿童必须在同一个户头上;领养的适龄儿童需有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
    (四)出生日期以户口薄(身份证号)为准,户口薄中的出生年月如有用笔涂改过的,即使有更正章也视为无效证件。

    (五)学生免试入学。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给予办理网络学籍注册。对不足龄和身份证号不正确的儿童不予注册。

    (六)年龄等基本条件符合但不能报名的,于7月20日至21日持相关证件到文山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报名登记,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。


    咨询方式

    (一)招生办公室电话:

    南校区2132722;北校区3051186;东校区305066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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